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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玉溪市监察委员会葛井苑餐饮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号
成交金额(*元):***
服务类 |
标段名称:***************、玉溪市监察委员会葛井苑餐饮服务项目 |
名称:餐饮服务 |
服务范围:为葛井苑内人员每天提供*餐餐饮服务(自助餐,菜品不少于*荤*素两汤),正常情况下每餐保证***-***人用餐,特殊情况保证****人用餐(不包含餐饮服务方的相关服务人员)。 |
服务要求:(1)按照《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标准汇编、后勤服务管理标准》餐饮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提供高质量餐饮服务管理,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2)合同服务期间应妥善使用、保管、维护由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坏、丢失,成交人需修复或照价赔偿。 (3)合同服务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必要的厨房设备,由成交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采购提供。 (4)在服务过程中需要的劳动、劳保、洗涤等消耗品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5)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使用的天然气产生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在合同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餐饮服务转包、分包、出租给第*方经营。 |
服务时间:*年,合同*年*签 |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的食材应符合。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餐饮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餐饮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
张华、牛勤、廖庆生、周江萍、刘又榕
收费标准:无
金额:1.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纪委监委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锦屏路4号*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其他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 | 创建时间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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