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 ************* 的委托,就 信阳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 进行了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的程序于****年0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新*大道维也纳酒店会议室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
项目编号:****-F-****-***
*、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
2.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4招标内容:信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填埋服务。飞灰经采购方检测合格后运至填埋场由成交方负责填埋,填埋场产生的淋溶水由采购方负责处置。
2.5服务期限:1年;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标段划分:*个标段。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
招标公告日期:***3年**月**日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信阳市新*大道维也纳酒店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赵园园(招标人代表),王青,胡*卉,杨卫东,匡效功
*、中标信息
中标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号新蒲恒辉广场**层****
中标金额:*******.**元
服务期限:1年
质量要求:合格。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颁布的(计**【****】****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号和发改**【****】***号文件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里店镇连丰村李楼北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环球大厦C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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