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中医院-****-****
*、项目名称:******“中药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元
*、评审专家名单:巴红毅、刘毅、肖霞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怀安大道**号、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怀安大道**号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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