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包括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内道路清扫、绿地保洁、公厕保洁、垃圾定时收运、垃圾分类收运、垃圾转运和场站所管理、重点区域雾炮洒水强化作业等服务项目,共分为*个包。投标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开标顺序依次为分包1瘦西湖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分包2城北北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分包3梅岭西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分包4梅岭东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分包5平山东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分包6城北南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分包7平山西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分包8垃圾转运和场站所管理-分包9为重点区域雾炮洒水强化作业,同*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只能按开标顺序中*个包。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招标总服务期限为*年,投标按*年期限报价,本项目首签*年,在当年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下*年度合同,每年合同签订金额为总报价/3年。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
3.预算金额:*****.***元
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分包1:****.***元(3年);分包2:****.***元(3年);分包3:****.***元(3年);分包4:****.***元(3年);分包5:****.***元(3年);分包6:***.***元(3年);分包7:***.***元(3年);分包8:****.***元(3年);分包9:***.***元(3年);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个月内任意*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利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地 址:扬州市江平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其他
(1)供应商须登*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9:****/********/***********?****=***(已经注册过的投标人可直接用原账号登*))通知公告《关于政府采购类项目启用新平台的通知》
(2)按《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供应商操作说明》,联系系统技术支持办理**和电子签章,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参加谈判。
(3)除接受联合体的项目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主体库”直接调用,请投标前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对营业执照信息进行维护,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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