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编制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号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现状调查报告编制 服务范围:对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初步调查,并编制宿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对垃圾成分分析以及垃圾筛下物(腐殖土)、渗滤液、地下水、土壤、地表水及底泥、填埋气等进行调查及编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提交报告编制技术大纲成果,7日内提交报告编制初稿,5日内完成报告审查并结合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编制单位需在报告编制完成后向采购方提交纸质文本8份(含报告电子稿))。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新天地 ** 栋 ** 层,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淮河西路与宿蒙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元*新天地 ** 栋 ** 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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