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南岗村存量垃圾深度治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般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南岗村存量垃圾深度治理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佳木斯市前进区南岗村,*****高速以北,中山街以东
2.3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填埋区堆体平均厚度约4.3米,垃圾存量治理、垃圾清运**.3*立方米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
5.3本次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2月**日14时**分,地点为:****************(佳木斯市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年02月**日14时00分;
8.2开标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佳木斯市*象街气象局院内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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