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电子烟分拣、送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年电子烟分拣、送货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占比***.**%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
2.1.2 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2024年电子烟分拣、送货服务项目
2.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4 项目概况: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负责河北全省11个设区市及雄安新区电子烟物流业务,开展电子烟分拣、送货工作。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2024年电子烟分拣、送货服务项目是指全省电子烟的分拣、售后及信息处理服务、送货服务。
2.1.5 服务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最高限价:总预算金额98.4万元,其中电子烟分拣、售后及信息处理服务最高单价限价每单18元;电子烟送货服务每单首重(1公斤)最高限价13元,每公斤续重2元;触发业务最高单价限价每单5元。(“单”是指每个订货周期每一个零售客户订购的所有电子烟数量之和。)
2.1.8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9 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 登*“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上传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3)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投标人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书,每个单位只能有*个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有*个分支机构领购文件后,本单位其他分支机构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以上规定文件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否则所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联系人:*工 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打印】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