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河自然公示〔****〕1号
根据《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号)、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河池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河自然资发〔****〕**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于****年4月**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举行的河池市****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乙方以最高价竞得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大任产业园**-**-**号 | 位置 | 河池市大任产业园兴河路西侧 |
面积 | ******.**平方米(折合***.****亩) | 土地用途 | 环卫用地 |
出让年限 | **年 | 出让方式 | 挂牌 |
容积率 | 容积率≤0.5 | 土地级别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类)的级别为 I 级 |
开发程度 | 该地块红线外具备“*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的条件,红线内场地不平整 | 受让人 | 广西灿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成交价 (*元) | **** | 成交时间 | ****年5月**日 |
*、公示期:****年5月**日至****年5月**日止,在公示期内若对出让地块有异议,请于****年5月**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
*、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须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受让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于****年5月**日之前到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号
联系电话:****-**********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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