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祥生府物业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定远县祥生府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投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4月**日
开标日期:****年5月**日
定远县祥生府物业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南京路与徽州大道交口金融港***栋
投标报价:************元*角*分(¥*******.**元)
质量:合格
招标人名称:****************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泉坞山大道与长征路交叉口东南角 5 号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天狮路与渡仙桥路交口***科技园5栋**号楼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5月**日至****年5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狮路***号***科技园5栋**号楼,联系人:**,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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