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绥宁****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已接受 湖南鼎旺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全合同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中标范围:绥宁县****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施工,总里程**.*****(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成交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任*****元**分(¥******.**)。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
9.因施工方原因引起逾期交工,每延期*天,处罚****元,处罚总额不得超过**%签约合同价。
**.付款方式:所承包工程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支付结算金额的**%,扣留3%作为质量保金,待*年质保期过后退还剩余3%的质保金。
**.本合同*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签订地点:绥宁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6月**日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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