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至双阳公路(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及双营子乡市政段)工程监理选定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双阳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至双阳公路(鹿乡至双营子连接线及双营子乡市政段)工程监理选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保证金 | 1、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函(银行或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6*元整。 注: 1.投标保证金受益人为招标人。 2.保函扫描件需在****年7月**日**:**分前发送至邮箱*********@**.***。 |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本次更正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2.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澄清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双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号)要求执行。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