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街道庆丰村村委安置房屋招租项目(第*次)公告
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梧桐街道公园路,经梧桐街道招标领导小组批准,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选定承租对象,现将本次招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租标的:共*处标项(标项地址、面积、招租底价详见下表)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所在层/总层数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 | 招租底价 (元/年) | 租赁用途 |
1 | 梧桐街道公园路**-3号 | 1/3 | ***.4 | *年 | ****** |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行业 |
2 | 梧桐街道公园路**-2号*层 | 2/3 | ***.** | *年 | ****** |
2、招租要求:(1)本次招租房屋为****年7月起出租(具体按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承租人不得用于有碍环境保护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及仓储,不得用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2)租金第*年按竞租价,第*年按竞租价为基数上浮2% ,第*年按第*年为基数上浮3%。(3)竞租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同时竞租*个或多个标项,每竞租*个标项须交保证金*****元,并写明竞租标项序号,竞租成功后保证金转为租房押金,竞租不成功的退还保证金;竞租成功后放弃租赁的竞得人,其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还保证金。(4)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公示结束后**天内,须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5)租金按年度*次支付,第*次租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日内付清。如果承租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房租的,招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承租人全部承担。(6)公开招租,*次性投标报价,价高者得。
3、投租人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5日至****年7月**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
5、联系方式:
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 : ****-********
**********
****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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