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璧北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秋堰至临江桥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区璧北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秋堰至临江桥段)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次建设内容为璧北河中小河流整治工程*期工程,主要治理范围为*秋堰水库坝后至高滩瀑布,长度为**.****,主要施工内容有河道清淤**.**公里、岸坡整治以及新建护岸**公里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元
2.4 招标范围:
2.4.1 本工程主要治理范围为*秋堰水库坝后至高滩瀑布,长度为**.****。主要施工内容有河道清淤、岸坡整治、新建护岸等工程,具体包括《璧山区璧北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秋堰至临江桥段)施工图设计》中的全部内容。
2.4.2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号1栋4楼 |
地址: |
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号1栋**楼 |
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何俊锋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9923269997 | 联系电话: | 1363538383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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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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