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年产**套整梯及*****米扶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9月**日—****年9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套整梯及*****米扶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浏阳市龙伏镇相市村公所组(水佳冲路段)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
************年3月投资****元于浏阳市龙伏镇相市村公所租赁厂房,组建设年产**套整梯及*****米扶手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施肥。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和喷漆废气。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收集;喷漆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除漆雾装置+过滤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和*甲苯排放能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中表1相关标准值;****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限值。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漆枪、打磨机等。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昼***≤****(A)(夜间不生产)。 固废:本项目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漆桶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由当地废品收购站定期收购,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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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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