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4号线车站绿化养护维保项目(专项委外)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4号线车站绿化养护维保项目(专项委外)已由******************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本次绿化养护服务工作涵盖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4号线范围内的车站及主变电所,绿化以红叶石楠、金桂等乔木及金森女贞等灌木为主,辅以毛鹃、麦冬等花草。
2.3招标范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板块1-4号线车站绿化养护维保项目(专项委外),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
Ⅰ标段:
**个月,鄞州区及奉化区内1、3号线预计****年**月1日进场,服务至****年**月**日;
**个月,鄞州区内4号线预计****年1月1日进场,服务至****年**月**日。
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Ⅱ标段:
**个月,北仑区、江北区及海曙区内1、3号线预计****年**月1日进场,服务至****年**月**日;
**个月,北仑区、镇海区、江北区及海曙区内2号线预计****年**月1日进场,服务至****年**月**日;
**个月,江北区及海曙区内4号线预计****年1月1日进场,服务至****年**月**日。
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鄞州区及奉化区车站绿化养护及补种;
Ⅱ标段:北仑区、镇海区、江北区及海曙区车站绿化养护及补种。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上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9:**至****年9月**日**时**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年9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温馨提示:
4.6.1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4.6.2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的收费标准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收。
5.3线上投标相关业务咨询:****-********,技术支持:****-********,软件支持:***********。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号楼裙楼(实怡中心**)*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郡杨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联 系 人:***、杨未、单琛耘、江明、高琳雯、王辉云、孔晖
电 话:****-********/****-********
监管(监督)部门:******************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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