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固废集中处置及余热利用项目(不含土建部分)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松溪县*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固废集中处置及余热利用项目(不含土建部分)(招标编号:********************),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补充上传本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图(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2、招标文件的“第*章 供货要求 ”章节内,“*、招标控制价”部分中“*、环保岛系统”内的“序号9 双碱法脱硫系统 2套 单价:*******元 总价:*******元”修改为“序号9 双碱法脱硫系统 1套 单价:*******元 总价:*******元”。
3、招标文件的“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内,“*、分项报价表”中“*、设备主体清单报价表”中“序号9 双碱法脱硫系统 2套”修改为“序号9 双碱法脱硫系统 1套”。
4、招标文件的“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章节内,“*、分项报价表”中“*、设备主体清单报价表”的“注:1”修改为“1、序号1 余热蒸汽锅炉、序号2 余热热媒锅炉、序号5 共用设备、序号6 *般固废燃烧器、序号7 粉布碎料系统的总价应与对应清单的合计总价*致,序号8 锅炉氨法***、序号9 双碱法脱硫系统、序号** 布袋除尘系统、序号** 气力输灰系统的单价应与对应清单的合计总价*致。”
5、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中的“*、供货范围”项下“(*)设备主体清单”内“序号9 双碱法脱硫系统”的数量修改为1套。
6、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中的“*、供货范围”项下“(*)设备主体清单”内“序号6至序号**”的单位修改为“套”。
7、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年9月**日**时**分**秒。
8、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秒。
本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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