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审批字[****]***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标段施工。 建设地址:鸡泽县境内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7.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进行评标与定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代理机构:河北*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
电子邮箱: ******@***.***
付费主体:投标人 收费标准:参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元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鸡泽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工程*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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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鸡泽县会盟南大街***号 | 地址: | 邯郸市渚河路***号金业国际大厦A座****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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