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体化工程,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体化工程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
2.2 工程规模:沪渝蓉高铁在东部枢纽实现并站将新建沪渝蓉场(3台7线,新建建筑面积*****㎡)、预留并同步建设扬马城际场(2台5线,新建建筑面积****㎡),连同既有的连镇场(2台6线,建筑面积*****㎡),建成后东部枢纽高铁站场将达到7台**线的规模,成为拥有东西两个站房、两个广场的区域交通枢纽。主要建设内容:(1)站房及相关工程部分:包括站房及站房平台、站台雨棚、站台铺面(沪渝蓉、扬马城际场)。(2)地方配套工程:包括站房下方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区域建筑面积******.5㎡,其中地下*层车库*****.5㎡(包括车库引道),地下*层车库*****㎡);下穿送站道路(总建筑面积:*****㎡,下穿道路主体长约为****,主体宽约为**.**);地铁区间预留(区间长*** m、宽**.1 m、地下埋深**.**-**.** m,总建筑面积*****.**㎡);车站西广场(站房西侧景观广场总建筑面积约******㎡)。上述项目概况如有变化,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3 招标范围: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体化工程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服务(以下简称组卷报批)
工程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组卷材料,包括设区市人民政府请示及审查报告、农用地转用方案、地类认定基本信息、征收土地信息、报件基本信息等材料,并提交相应成果文件。
②梳理并检查报批组卷材料,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将组卷材料格式化、标准化、规范化,装订成册。
③逐级上报审查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获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获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有效期内或批准延长有效期的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备土地类或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
3.7.1企业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公路、铁路或轨道交通相关用地报批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和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
3.7.2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年7月1日至 ****年9月**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7.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月**日至 ****年**月6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号文昌国际大厦***)。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于公告期内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投标登记资料,否则不予接受登记。
5.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会议室(扬州市文昌中路**号文昌国际大厦4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号文昌国际大厦5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徐敦芳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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