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常州天宁区青洋北路**号黑牡丹科技园**号楼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常州市大气污染粗颗粒物组分分析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朱建梅、刘宏昌、李志豪(采购人代表)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含)以下1.5%,****元—****元0.8%,****—*****元0.**%,以上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 ****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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