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维修维护、监理、检测及技术咨询和服务;机电系统相关产品及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等的研发、装配、销售;交通安全设施及电气产品的装配及销售;防雷接地工程;广告;智能楼宇工程;房屋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设备及业务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