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三农”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供给侧改革;承担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渔业、粮油食品、农业机械化、林业果树、水利技术等领域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负责集中行使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赋予的农、林、牧、渔、水等领域内有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综合执法权力,开展植物检疫、动物检疫和防疫等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林、牧、渔及野生动植物、水域等资源;承担全区涉水事务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现代农业金融发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为加快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