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外联设备、通讯器材、制冷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安防器材、视听广播设备、消防设备、环保设备销售、安装设计及调试、维修服务;办公设备及配件耗材、数码产品、摄影器材、照相器材、五金产品、机电产品、家电产品、电子元件、钟表、电线电缆销售;系统集成、工控系统设计、安装、调试;装修工程;工程服务及现代信息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