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的安装;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及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土石方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及环保工程的专业承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施工。)